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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商标变更篇 |
《 商标法 》第二十三条规定“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名义、地址、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,应当提出变更申请。”
商标注册人名义是商标法保护的主体,商标注册人地址是商标管理机关进行商标管理和联系的必要信息,为了切实保护您的商标专用权,维护您的合法权益,当您商标注册人名义、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变更时,应及时向商标局提出变更申请。
您应明确:
办理注册商标变更申请应提交的文件
1 、《商标代理委托书》、《变更商标申请人/注册人名义/地址申请书》各一式三份。
其中:填写各一式一份并签字盖章,其他签字盖章后空白一式二份提交商标代理人打印;
2 、《商标注册证》复印件一式二份;
3 、《法人营业执照》或《营业执照》复印件(加盖印章)一式二份;
4 、登记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变更证明。
特别提示
1 、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或者地址的 ,商标注册人应当将其全部注册商标一并变更。
2 、变更申请书中的商标注册号 、商标名称、商标注册人名义和地址与《商标注册证》保持一致,变更后的申请人名义及其章戳应与证明文件上核准使用的名义一致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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